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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?

编辑:兴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4-30

折旧年限具体的要求:

(一)房屋、建筑物,为20年;

(二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、机器、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,为10年;

(三)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为5年;

(四)飞机、火车、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,为4年;

(五)电子设备,为3年.

更新改造的支出如果符合资本化的条件,就需要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,并停止计提折旧,在更新改造完成后再转入固定资产,重新确定折旧年限和净残值.

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,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,并计提折旧;待办理竣工决算后,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,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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