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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会计分录怎么写?

编辑:兴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2-25

现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-----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(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)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,为进项税额。

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(一)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。

(二)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。

(三)购进农产品,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,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%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。

进项税额计算公式: 进项税额=买价×扣除率

借:原材料

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贷:银行存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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